香港稅務申報 「稅制簡單、稅率低、稅種少」是香港政府一貫奉行的政策,香港稅務採用「地域來源原則」而不是「全球徵稅」來徵稅,例如就算成立了香港有限公司,如果所賺取的利潤不是來自香港,也不用交香港的利得稅。 香港的主要稅項分為: 利得稅 (首200萬港元應課稅利潤為8.25%, 其後應課稅利潤為16.5%; 某些年份會寬減75%的應繳利得稅,設有上限) 薪俸稅 印花稅 物業稅 和其他國家/地區不同,香港不是全球徵稅、也沒有以下稅項: 銷售稅 增值稅 股息稅 資本稅 業務負責人每年需向稅務局提交報稅表, 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報稅表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寄出, 而個人報稅表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寄出, 提交報稅表期限為發出日起計1個月。 我們的專業香港稅務服務包括: 香港公司報稅服務 香港個人稅務籌劃及報稅服務 擔任稅務代表,直接代客戶和稅務局溝通 稅務事前裁定 申報延期提交報稅表 申請暫緩預繳稅 提出反對評稅 申請離岸/海外收入稅務豁免 介入稅務調查和協助回應稅務局問題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稅務服務的資料,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,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。